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孙志强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强迫签订拆迁协议是否合法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09-12 13:58)    点击:21

96日,江苏扬州仪征市一男子发视频称,有人闯入家中强迫家人签署拆迁协议,还不停地用勺子敲金属盆制造噪音进行骚扰。6日晚,涉事的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回应称,系与该居民户在征收补偿款方面有分歧,商谈过程中对居民户生活造成一定影响,目前居民户已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。那么强迫签订拆迁协议是否合法呢?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25条规定,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,就补偿方式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、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、停产停业损失、搬迁期限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,订立补偿协议。也就是说,签订拆迁协议需要和被征收人协商解决,强迫拆迁户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,拆迁补偿协议要双方自愿签订才有效力。

生活中,对于断水断电、破坏房屋、逼迫搬迁、逼签协议的行为,被征收人要如何维权呢?

首先要收集固定证据:

通过录音、拍摄等,保留征收方强迫搬迁、逼签协议的对话内容。

提前对房屋进行拍摄、录像,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保存。尤其对于价值高的物品要拍照、录像、登记,尽可能评估房屋及其相关物品的整体价值

如果房屋遭强拆,要拍摄强拆过程。尤其要拍摄清晰主要责任人和主要强拆者的面部或其他明显特征。

对于房屋强拆,要及时拨打110报警。报警的目的不在于让警方来阻止强拆,而是要保留通话的记录,这可作为后期维权的切入点。

其次,可以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。

也就是说,在征收过程中,征收方违法的征收操作给被征收人造成利益损失的,其直接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。被征收人可以政府为被告,提起行政诉讼维权。

我国法律规定了先补偿、后搬迁的原则。如果拆迁协议是被欺诈、胁迫签订的,该协议能够依法撤销。被迫签订拆迁协议后,老百姓仍可以不交房,有权在司法强制拆除前进行依法维权,并要求对未补偿部分给予补偿安置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孙志强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志强律师,孙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孙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92727696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孙志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武汉律师 | 武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孙志强律师主页,您是第18641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