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孙志强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09-12 14:08)    点击:32

我们都知道的刑法处罚,就是行为人所做的行为触及到了刑法底线或者说是,违反了刑法的规定,所以需要对行为人给予一定处罚防止下一次还犯错的一种处罚方式,不仅有刑法处罚还有行政处罚,行政处罚就是行为人的行为还不至于犯罪,但是也需要给予一定的处罚。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事项?

网友咨询:

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

律师解答:

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;

(二)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;

(三)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;

(四)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;

(五)不服行政处罚决定,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

(六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。

律师补充:

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

1.当事人在场的,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;

2.当事人不在场的,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,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;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。

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“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,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,不算过期”,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、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。

【法律法规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

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,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。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;

(二)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事实和证据;

(三)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;

(四)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;

(五)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

(六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孙志强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志强律师,孙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孙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92727696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孙志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武汉律师 | 武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孙志强律师主页,您是第18640位访客